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0]
[ 字体:  ] [分享: ]
〔〕号

提出的关于协同建设本市可回收物数据治理体系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代表建议收悉,您的提案针对当前可回收物管理体系现状,充分分析目前管理存在的短板,并从跨部门协同、智慧平台构建、精准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这些建议对于完善可回收物管理体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您的建议,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跨部门统筹协同机制,明确职责与规范流程”的建议

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无废城市立法,20243月出台《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为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上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步配套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和《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运行调度机制》,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

我市出台《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办法明确市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制定;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经济信息化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管理工作。各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工作。具体协同方面,我市绿化市容、生态环境、商委、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印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组织开展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申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1%规划产业用地、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及循环利用企业发展等工作。

为了持续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面、规范高效、惠民便民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便民惠民、共建共享,科技赋能、智慧监管的原则,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后续,我市会进一步加强与横向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夯实可回收物管理职责边界,共同完成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质增效工作。

二、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统一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汇聚与业务联通”的建议

我市以推动数字化建设与超大城市环境治理深度融合为宗旨,稳步推进并实现固废领域智慧化监管模式的创新实践,初步建成上海市固体废物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平台按照7+1+1”框架建设,实现七大类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市政污泥)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和利用各环节监管数据全量纳管。

结合生活垃圾2.0方案任务,“绿色账户”转型升级为“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由市绿化市容局主导开发,建立了点站场、回收活动等基础信息展示更新机制,提升居民交投交售的便利性和感受度。目前,“沪尚回收”平台已覆盖全市16个区、221个街镇。同时,平台深入推进主体企业服务区域、合同备案、称重计量数据接入等信息化管理,强化对主体企业的管理实效;平台整合市民端小程序、企业服务系统与管理审核后台,推动回收服务从“托底保障”向“惠民便捷”再向“智慧监管”逐步升级。

我市持续强化数字赋能,打通可回收物从源头分类交投到末端规范处置的全过程数据链条,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一是研究制定可回收物计量管理办法,各区指导主体企业落实关键信息的全流程自动采集与实时传输要求,确保进出场可回收物计量精准、数据实时上传。二是完善“沪尚回收”平台基础数据,优化各回收服务线上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关键信息准确详实、动态更新,提升居民查询与交投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三是探索构建生活源可回收源头数据共享,推进“沪尚回收”平台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企业数据录入平台对接与数据共享,积极打通横向部门间数据共享渠道。

三、关于“以统一数据为基础,推动精准治理与政策创新”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沪尚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致力于打造覆盖源头回收、中转运输、分拣集散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全面汇聚相关信息和数据,提升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依据《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820号),16个区均制定了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从2019年至今,各区参照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对区域内的低价值回收进行补贴。补贴政策对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增量与垃圾末端处置减量发挥了良好的支撑作用。

我市将坚持以“沪尚回收”平台数据作为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依据与支撑,推动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完善补贴激励模式。一是研究碳普惠激励机制。探索个人场景下可回收物碳普惠机制,依托“沪尚回收”平台,搭建碳普惠功能模块,将回收量折算成减碳量纳入个人碳账户。二是研究分类行为激励机制。建立可回收物“公益投放行为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沪尚回收”平台作用,记录居民交投可回收物行为,并通过募集各方资源,完善奖励办法。三是优化市区两级补贴政策。研究出台新一轮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补贴政策,优化分级补贴机制,试行“市级补效、区级补量”模式。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PDF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