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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五原县宏珠环保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9-0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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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管部门

检查事项

实施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承办机构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检查地点

检查人数

检查时间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部执法局交办该公司疑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条:“禁止通过干扰采样、调换样品、改变监测条件、虚假监测、篡改或者伪造记录等方式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者指使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禁止通过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等方式干扰、破坏生态环境监测设施、设备或者指使干扰、破坏生态环境监测设施、设备。”

自治区本级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五原县宏珠环保污水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

现场检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原县

2人

2026年9月2日-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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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