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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315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表〔2026〕154号
成文日期 2026-07-24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315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表〔2026〕154号
成文日期 2026-07-24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乌兰察布白湾220千伏开闭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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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乌兰察布白湾220千伏开闭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变电工程。(1)新建白湾220kV开闭站,建设220kV出线间隔11回(其中8回无出线,仅建设间隔设备)。(2)东营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回。

(二)线路工程。(1)新建东营-白湾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10.7km,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中东营-白湾架设单回线路,预留1回线路,本期双侧挂线),新建塔基38基。(2)新建益武堂-满达Ⅱ回益武堂侧改接入白湾变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0.7km,单回路架设,新建塔基4基。(3)新建益武堂-满达Ⅰ回满达侧改接入白湾变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0.6km,单回路架设,新建塔基3基。(4新建益武堂-满达I、Ⅱ回跳通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0.2km,单回路架设。拆除武满Ⅰ、Ⅱ线原1#杆-2#杆之间双回线路0.2km,利用已建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

新建东营-白湾220kV线路不可避让穿越内蒙古黄旗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与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重叠)900m,立塔2基。跨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家湾幸福村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长度约200m,不立塔;两次穿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家湾幸福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长度分别为2.34km、1.37km,分别立塔7基、4基;穿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巴音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长度约2.3km,立塔8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对内蒙古黄旗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家湾幸福村水源地保护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巴音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施工要确保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线路走向,不得新开辟走廊,避免对保护地形成新的切割。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开闭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批复不具有其他行政审批前置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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