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6-00836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6-09-02
名 称:2026年9月2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9月2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7:26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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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扬高速公路扬州西北绕城段扩建工程扬州500千伏仪江5241线195#-197#迁改工程

江苏省扬州江都仙女镇境内

启扬高速公路扬州西北绕城段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55km,新建塔基3基。

恢复架设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48km

拆除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55km,拆除塔基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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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

2)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旧导线、塔材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拆除基础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将项目施工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3通过合理选择导线型号,优化导线布置,导线相序排列方式与现有线路保持一致,较现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项目运行后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线路经过耕地、园林、牧草地、畜牧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10kV/m的要求。

4在满足项目对导线机械物理特性要求和系统输送容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水平的导线、子导线分裂间距、绝缘子串组装型式等,较现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确保项目运行后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5项目投入运后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