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2025年印发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hbzcfg@126.com。逾期视为无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27日 关于公开征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