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46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附件:2026年上半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8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