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8-17T10:43:15+08:00 · 1mo ago · nmg-sthjt环评审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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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版).pdf] not downlo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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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5日我厅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3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471-4632057 传 真:0471-4632056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邮 编:0100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版).pdf内环审〔2026〕82号2026年8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